燃油附加费多少钱
西安兵马俑在线12月3日讯 燃油附加费是航运公司和班轮公会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该费用以每运输吨多少金额或者以运费的百分比来表示。缩写为f.o.s.或f.a.f.。也称作Bunker surcharge或Bunker adjustment factor。从2000年至2011年,中国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就起起落落。航空公司一边是机票打折满天飞,一边是征收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所带来的收益已经被航空票价的低价竞争抵消。
费用历程:
2000年中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 的10%-25%。
2004年民航总局规定航空公司可将机票基准价上浮25%,并同时取消燃油附加费。
2005年8月1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征收40元/人。
2006年4月1日燃油附加费首次上调:800公里以下涨至3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涨至60元/人。
2006年9月1日燃油附加费再次提高:800公里以下提高到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提高到100元/人。
2007年1月21日燃油附加费首度降低:800公里以下航段降到5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降到80元/人。
2007年11月5日800公里以下航段再次上调为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上调为100元/人。
2008年7月1日800公里以下航线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 线提高到150元。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2008年12月25日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
2009年1月15日暂停收取中国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以出票时间为准)。
2009年11月14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800公里(含)以下20元/人,800公里以上50元/人 自2010年4月6日起开始预订购买的机票(以出票日期为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海航”)、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Airlines Co., Ltd.,简称“川航”)、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Shenzhen Airlines Ltd.,简称“深航”)拟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50元下调为人民币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继续执行人民币20元的标准不变。截止4月2日17:30为止,三大航中的另外一家——东航尚未有下调的正式通知。
自2011年2月22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9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50元。
2011年4月8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11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60元,涨幅分别为22%和20%。
2011年5月26日零时起,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南方航空、四川航空、深圳航空在内的大多数航空公司已发布通告,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其中,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60元调整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110元调整为140元。
2011年8月1日,发改委《关于推进航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今日正式实行,包括国航、东上航、南航、春秋在内的国内航空公司纷纷宣布,将自8月2日零时起(出票日期)上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调整前的每位旅客140元调整为150元,而800公里以下(含800公里)航线的燃油费标准未作调整,仍为80元每人。
2011年9月6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150元下调为人民币140元;而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征收80元,维持原标准不变。

最新消息:
9月以来航油价连降3月后,本月大幅回升。昨日,记者从携程旅行网获知,吉祥航空等航空公司将自12月5日(出票日期)起,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130元调整为1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仍为70元不变。
同步调整的还有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以上航线的票价,燃油附加费从上月的60元上调为70元,而800公里(含)以下燃油附加费仍为30元。据了解,对12月5日前已出票、乘机日期为12月5日(含)后的国内客票,不补收燃油附加费。对12月5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12月5日(含)后旅客提出自愿变更,不补收燃油附加费。如改期与升舱(或更改子舱位)同时进行,需要换开新客票时,则需按照标准收取燃油附加费(如原客票已收取过燃油附加费,则与本期收费标准对照,多退少补)。
本月航油价格涨幅较大,自12月1日零时起,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已从11月份的7277元/吨上调至7653元/吨,航空公司从中航油采购航油的综合采购成本也从11月份的7279元/吨上调至7655元/吨,上调幅度高达376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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