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追责人员名单 哪些办案民警受到处分?
西安兵马俑在线12月30日讯 呼格吉勒图案又称呼格吉勒图冤杀案,是一起在中国引起了广泛关注的冤案 。
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公安机关认定报案人呼格吉勒图是凶手。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
2005年10月23日,“微笑杀手”赵志红承认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女性。2006年,内蒙古司法机构组织了专门的调查组复核此案。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人员追责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 2015年4月10日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被呼和浩特市市委免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正处级侦察员职务,并于次日在公安机关传达。
追责名单
1.冯志明,时任呼和浩特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 ,涉嫌职务犯罪。2014年12月17日,呼格吉勒图冤案制造者呼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被捕。
2.刘旭,时任刑警队长
3.任俊林、赵月星,时任刑警队副队长
4.彭飞,负责此案的检察官
5.苏明,一审的审判长
6、宫静、呼尔查,一审代理审判员
7.杨小树,终审的审判长
8.王智,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http://news.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