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取消和下放73项审批事项 承接中省下放的24项审批项目
昨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第三批将取消和下放73项审批事项,同时承接中省下放的24项审批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赴港澳台通行等涉及经济、城市管理和民生等领域的多项事权向基层延伸,确保市民群众办事更便利。
73项事权 涉及28个部门
自去年12月以来,我市先后分两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34项。此次市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3项,其中取消27项、下放管理层级46项。截至目前,我市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07项。同时拟承接中省下放的审批项目24项。
据悉,此次取消、下放和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28个部门,我市重点加强了经济类、城市管理类和民生类等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下放力度。
给市场主体“松绑”
企业经营项目占取消项目89%
“经济活动类”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取消为主,力求最大限度降低市场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此类项目共取消和下放46项,占63%。在取消的27项审批项目中,涉及企业经营的项目为24项,占取消项目的89%。其中原先由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农家乐审批”取消,由市人社局实施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设立审批”取消。
“城市管理类”的行政审批项目以理顺市、区层级关系为主,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此类项目共17项,占23%。项目下放后,市级部门将从日常琐碎的审批工作中解放出来,腾出力量集中精力抓日常监管,管理方式由过去“管微观、管具体项目”向“管宏观、管政策、管监管”转变。
直接面向群众,“量大面广类”的审批项目以下放为主,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就近办事,此类项目10项,占14%。其中养犬登记年检,赴港澳探亲定居、赴台探亲类证件申领和签注分别由市公安局下放到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小额担保贷款、“4050”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审批、退休职工异地安置户籍准入审批由市人社局下放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年底出台
下一步,我市力争于11月提出《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按程序报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审定后在网站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年底前汇总成《西安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今后,凡未进入目录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得再实施。
同时,市编办将积极梳理第四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加快制定我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今后,各部门不得擅自增设或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不得随意增设审批环节或前置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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