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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开始申报工作

2015-05-15 14:12  西安日报  字号:T|T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工作,团省委决定开展2015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工作。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申报单位应为已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一年以上的青年集体,并在本行业(系统)、本市(区)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申报集体已建立团组织或在创建期间建立团组织,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的要求,主动联系所在地街道团工委,所在地无街道团工委的,主动联系1个非公企业,将工作资源向街道、非公企业延伸,主动承担工作并参加活动。要积极联合街道、非公企业团委围绕青年学习成才、就业创业、婚恋交友、社会融入等需求整合服务资源、设计活动项目,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文明共建等活动,促进基层团的工作,服务青年成长发展。

创建单位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创建单位在逐级申报创建材料并由省创建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后,要将自然情况、创建情况、监督电话(029-88412064)及电子信箱进行公示,制作公示牌,悬挂在岗位现场,窗口行业应公开悬挂在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拓玲)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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