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明确目标任务职责,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14日西安市特种设备安全意见出台。
目前,西安市在用特种设备95000余台。在八大类特种设备中,电梯已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楼宇交通工具,随着西安市城市化进程加快,电梯数量持续快速增长,已由2005年的7200部增加到现在51000余部,并以每年15%的速度递增,监管工作的难度日渐增大。
为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西安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
西安市要求,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监管”工作原则。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把推行分类分级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及时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明确各有关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职责,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切实保障相应的财政资金,逐步加大对基层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投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力度,完善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有效履行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管职责。
西安市政府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有行业管理的行政部门负责本部门(行业、系统)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所属单位的特种设备直接安全管理责任;指导、督促下级部门实施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履行“建立台帐、实施巡查、排查隐患、宣传教育”四项监管职责,对不同规模、行业和性质的使用单位实施差异化监管。
西安市要求以问题(隐患)为基本导向,推动使用单位主动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严格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制度。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特种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制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为基础要求,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建立政府层面的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整合基层各方的监管力量。
要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通报、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问题,对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 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投入。落实领导干部特种设备安全“一岗双责”制度,督促、支持质监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市、区(县)、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逐级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工作范畴,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纳入专职安监员工作职责,积极协助配合安监、质监、建设、房管等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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