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西安出台经适房价格管理办法 开发商不得擅自提价

2015-10-14 10:27  西安晚报  字号:T|T

近日,西安市物价局联合市房管局等下发《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提高经适房对外销售价格,政策规定之外的相关费用不得计入经适房价格。

《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经适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政策规定之外的相关费用不得计入经适房价格。制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

经济适用住房在核定销售价格前须进行成本监审。成本监审机构依法对经适房项目定价成本进行成本监审,核算定价成本,并出具《成本监审报告》。

按照《管理办法》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为同一期工程开发建设住房的基准价格,零售单套住房,应当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经适房价格上浮在不超过3%的幅度内,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核定价格时确定,下浮幅度不限。

经适房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开发企业须做好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明码标价牌(表、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套一标”价格一经确定公布后,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价格对外销售,不得在批准的价格之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强行推销及搭售商品。(记者 赵珍)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全站热点
    2015年度中职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班在陕西工院开班

    2015-10-14 09:00阅读

    钟鼓楼博物馆征集老照片 邀你讲述老西安故事

    2015-10-13 23:30阅读

    西安周边“小镇游”火爆 十一黄金周游人多过兵马俑

    2015-10-12 22:33阅读

    渭南市曙光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赴西安市启智学校参观学习

    2015-10-10 18:08阅读

    西安市房管局开展专项整治 小区物业只收费不服务可举报

    2015-10-09 09:33阅读

    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学习研讨

    2015-10-08 15:01阅读

    西安民警搭建雨中“人墙”保护游客安全 游客:感动又心疼

    2015-10-07 12:24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