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布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部分部门减少副局长职数(3)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取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职责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挂西安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取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职责;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职责;加强科技金融结合统筹协调职责,构建多元化创业投资体系,支持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孵化和发展壮大。
改革后,该局设8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4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截至昨日,官网显示有局长1名,副局长3名。
■西安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承接宗教活动场所改建或者新建审批
取消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审批职责;取消宗教活动场所内举办陈列展览审批职责;取消宗教活动场所内拍摄电影电视片审批职责。承接宗教活动场所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职责等。
改革后,该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27名。其中主任(局长)1名,副主任(副局长)2名;处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截至昨日,官网显示该局有主任(局长)1名,副主任(副局长)1名。
■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新建人防工程审批职责下放区政府
将新建人防工程审批、新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核、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核、新建人防工程建设执法职责下放各区政府;将验收后交付使用中人防工程执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职责下放各区政府。
改革后,该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2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截至昨日,官网显示该办公室有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增加公务用车改革和管理职责
根据方案,改革后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增加公务用车改革和管理工作职责。
该局改革后设10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4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2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总工程师各1名)。
截至昨日,官网显示该局有局长1名,无副局长。(记者 李治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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