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不满供暖计费标准 走访多个管理部门查阅文件资料(2)
政协委员提交供暖计费提案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崔自强老人的家中,他从一个文件袋里拿出一沓子文件说,关于去年计费标准的问题,他先后咨询过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市政热力公司等部门,并起草了《关于完善热力公司收取供热规定的提案草案》,由西安市十三届政协委员潘中印立案,并提交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号为第378号。
老人说,提案说到,采暖设施由于建房时间不同,有很大区别,近期建的房子卧室、客厅、餐厅、厨房、厕所全部都安装有暖气,楼梯走廊是全部封闭的,暖气主管从楼道中走,然后以并联方式进入各家。老房子就不同了,最早的建在“一五”期间,建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也有,初建时都没有安装暖气,暖气是后来加装的,当时由于单位锅炉容量小,多数单位只是给卧室安暖气,其余不安,而且大多数都是串联方式走管,为了节能主管从卧室中走过。
另外,楼梯走廊虽在楼中,但是皆无门,建时虽有窗,因年久失修窗玻璃也都损坏了,到处通风(简称老房)。还有的初建时楼梯走廊就是与大气相通,其余与老房完全相同(简称旧房),此类房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气温与大气一样,最低时可达零下5~6摄氏度,远远低于热力公司供暖保障温度的下限标准16摄氏度。个别老(旧)房在加固改造时增加了十平方米左右的卧室,这新增卧室也没有安装暖气,没安暖气的房间室温全部低于供暖标准下限16摄氏度很多。
供热对象存在如此的差别,可是在收费时却是一刀切,只要给这个楼供了热,就按盖楼时平面设计图所计算出来的总建筑面积收费,可是对住户来说,总建筑面积是由住户的使用建筑面积加分摊公用建筑面积(楼梯、走廊、电梯间、布线布管室等)构成的,按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不管分摊建筑面积通或不通大气,只要在房檐下就算建筑面积。
老人说,供暖收费都按面积或按流量计费,即“两部制”,以100平方米的住房为例,如果你所在的小区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费的话,居民最终负担价格每月每平方米最高5.8元,那么您所交的费用就应该是100平方米×5.8元/平方米/月×4个月=2320元;如果你所在的小区是按流量计费的话,那么在你所交的费用中就包含了两个部分,一个是固定热费,另一个是变动热费。其中固定热费占30%,变动热费占70%。按照今年的规定,居民最终负担价格每千瓦时不得超过0.16元。那么你所交的固定热费应是100平方米×5.8元/平方米/月×30%×4个月=696元,而总费用为696元+计量表装置读数×70%×0.16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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