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董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传达省委治污降霾专题会议精神
11月10日上午,市长董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省委治污降霾专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落实工作,审议通过《西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草案)和《西安市城区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方案》。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上官吉庆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11月9日省委治污降霾专题会议精神。截至11月8日,西安优良天数达到225天,较去年同期增加42天,创下我市开展治污降霾工作3年来的最好成绩。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专题会议精神,自觉用绿色发展理念统一思想行动,以更严更实的精神,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铁腕治污减霾。要全面梳理、下气力解决好工地降尘、黄标车淘汰、清洁能源改造等问题,确保完成年度“清零”任务,坚决打赢“治污减霾•保卫蓝天”攻坚战。
会议强调,进一步完善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努力控制决策风险,及时纠正违法不当决策,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会议指出,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前期,物价部门通过深入调研、成本监审、广泛征求意见和召开听证会等法定程序,制定了我市城区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方案。明确城区居民用水实行终端水价,由供水企业直抄直管到户,一、二、三阶年用水量分别为162立方米以内、162—275立方米和275立方米以上,水价分别为每立方米3.8元、4.65元和7.18元,其中第一阶梯覆盖 90%以上的居民用户。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方案,要求加快推进一户一表改造、低收入人群补助等工作,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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