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正式运营 中心地址及方法说明解读(2)
快速处理的程序:
前提:发生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成因或损害赔偿有争议。
(一)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立即报警,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用摄像、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的方式固定事故现场及损失部位等证据;
(二)撤离现场,各方当事人24小时内共同到事故发生地快速处理机构,向交通警察提交照片、视频、事故经过文字陈述、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等材料;
(三)交通警察在审查相关证据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在一个工作日内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由当事人签字。
(四)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
相关证据的要求
当事人固定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证据,应当能够反映车辆在道路上的位置、事故形态、车辆具体损伤部位、车辆号牌和驾驶证、行驶证。
现场照片四张(前、后、左、右),要能清楚的看清路面全貌、肇事车辆碰撞点、肇事车辆的车牌。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