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利用城市边角用地 插建增建停车场(2)
更多引入“PPP”模式
降低公共停车场投资成本
按照“政府出地、市场出资”的合作模式(PPP),吸引社会投资人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年度推出公共停车场“PPP”项目,汇总报市建委,由市政府统一打包推向市场,市发改委协助投资主体发行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在符合相关规划的情况下,新建公园、大型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便民市场,有条件的均须同步规划、设计地下公共停车场,统一纳入预算或由公共停车场“PPP”项目公司同步建设。
企事业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库、空地、操场、院落等自有用地建设公共停车场,不改变原土地取得或批准方式,不再收取因改变用途或增容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等地价。新建项目超配建公共停车部分,占用地下空间开发的免缴地下空间使用费、配套费。
林荫停车场按照海绵城市标准,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建设硬质透水铺装的,每车位另给予3600元的专项补助,平面移动、巷道堆垛类立体车库按照每车位7000元标准补助。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