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仍未解除 26日尾号1和6限行
1月25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新闻办获悉,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仍未解除。26日继续执行机动车禁限行规定,26日零时起,机动车尾号为1和6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25日下午,记者登录国家环保部网站查询发现,从25日2时至25日下午16时,西安空气质量一直出于严重污染,实时空气质量指数维持在400以上。
2017年1月26日,机动车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执行限行规定。禁限行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十区三县),禁限行时间为全时段(0时起)。禁止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通行。(记者 秦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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