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春节期间5起价格投诉举报 物价部门公开曝光将严厉查处
春节长假已经结束。2月3日,记者从市物价工作办公室了解到,春节期间,市物价工作办公室价格举报中心共接到价格投诉举报5起,与往年相比有所增多,涉及公路客运票价、出租车价格及超市购物价格等。
市物价工作办公室价格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春节长假期间接到的价格投诉举报包括,乾县姜村镇家润购物广场购买商品时,标价与结算价不一致;武功县个别出租车起步价从原来的5元上涨到10元;我市个别6路班线客运车辆从原来的3元上涨到4元;群众举报西咸快客(从北上召至西安城西客运站)部分班次对身高未达到1.5米的未成年人收取全票;个别出租车从市中心到后卫寨方向行驶时不用计价器收费,一次性收取30元至50元不等的费用。
虽然市民投诉集中,但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导致部分投诉无法受理。建议市民投诉时一定要保存证据,如果上车后司乘人员乱加票价,要记住车号,并保留好车票,车票上要注明起始地。这样查处起来也方便,也能及时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接到的投诉电话,已进行分类受理,检查人员将逐一对受理的情况进行查实,并给予当事人答复,属于价格违法的,除清退多收部分外,还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营运车辆所挂靠的营运企业依法从严处理。
据了解,春节前物价部门已对我市部分药店、超市、客运站市场物价、商品明码标价情况及商家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和告诫,要求各单位、商家做好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工作,对检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和物价稳定,坚决制止公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客运经营者擅自提高票价、价外收费、不执行相关价格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并选择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记者 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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