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上班首日 西安两级法院院长同开新春第一庭
“现在开庭!”随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洪涛手中法槌敲响,全市法院“院长同开新春第一庭”活动拉开帷幕。2月3日,新春上班第一天,西安两级法院院长身穿法袍、走进法庭,同时开庭办案。院长、庭长开庭审理案件从此成为西安全市法院的制度和常态。
2月3日上午9时30分,西安中院刑事法庭内,一起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准时开庭审理,庭审在该院李洪涛院长的主持下有序进行。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历时一个半小时的庭审,法庭查明了公诉机关指控的西安微电机研究所原副所长胡某(正处级)挪用公款一案的犯罪事实,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案件将择期宣判。
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外,西安全市13家基层法院院长开庭的13起案件中,刑事案件均由同级检察院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了公诉。这是西安法、检两院员额制改革后,院长、检察长回归执法办案本位的一次集体示范。
“院庭长办案,是优质审判资源的回归”,2016年以来,西安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庭长在所有案件审理过程中,都与合议庭其他法官一样,严格遵守诉讼法的规定,从组织庭前轮流阅卷、召开庭前会议到主持庭审、组织合议,直至最终签署裁判文书等各个审判流程环节,一律全程参与。2016年西安两级法院院、庭长担任主审法官办理案件27348件,占结案总数的20%。通过院庭长带头办案和开庭审理案件,有效带动了广大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2016年西安全市法院结案同比增长15.22%,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6.4%。(记者 马黎)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