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9000台电梯实行责任险 遇到电梯安全事故可拨打理赔热线报案(3)
强化日常维保仍是关键
电梯责任保险为电梯加上了一道“安全锁”,但使用单位定期对电梯维保、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依然很重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徐彬表示,保障电梯安全,仍然应该抓好电梯的日常维保工作。
电梯维保是指定期对运行的电梯部件进行检查、加油、清除积尘、调试安全装置的工作。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维保应由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目前,我市本地的电梯维保公司有12家,外地公司在我市设点的有30家。据宝鸡市德龙电梯有限公司负责人、市质量技术学会副会长赵旌程介绍,在用电梯应该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修保养,包括所有安全开关、紧急按钮的整体检查等,并形成详细的运行记录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只要按规定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工作,加强平时的安全管理,电梯还是安全的。”赵旌程表示,国家对于电梯生产的标准都很严格,能够上市的电梯,一般来说在质量上不会存在问题。以他多年的经验来看,大多数电梯发生故障的原因是维保工作没有做好。很多电梯在发生故障前,都有出现问题的迹象。很多时候,一些维保单位在维修电梯时“治标不治本”,发现重启系统后电梯又能正常运行便不再进行深度排查,导致留下安全隐患。“推行电梯责任保险,是落实电梯相关单位安全责任、促进电梯安全管理、减轻责任主体经济负担的重要措施,对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徐彬说,但是电梯责任险不是万能的,它主要突出了事后补偿功能,是我市推进电梯安全多元化管理的又一个制度完善,要保障电梯安全无事故运行,日常的保养维护才是最关键的。
声音
责任险为电梯系上保险绳
近年来,我市电梯数量以年均20%的速度持续增长。在为群众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电梯事故、故障等突发事件也时有发生。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全市登记注册的电梯有近9000台,这些电梯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仍有部分电梯安全责任主体不清晰,导致电梯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等无法及时落实,电梯超期服役、带病运行的情况或多或少存在。发生事故后,经常出现相互推诿,伤亡事故赔付不及时等问题。同时,维修保养市场低价恶性竞争,导致维保不规范、救援不及时。更烦琐的是,电梯出现安全隐患后需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程序复杂、过程漫长,业主意见很难达成一致。
电梯作为公共交通工具,保险介入必不可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七条提出,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为电梯引入保险机制,对于促进电梯安全至关重要,它实际上是保障电梯安全的一种社会救助机制,为电梯系上了“保险绳”。
电梯责任险的推行,虽然有助于解决赔偿难题,但要从根本上消除电梯伤人隐患,电梯生产厂家、业主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还需提高责任心,避免因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电梯安全事故。对于生产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电梯厂家,偷工减料、不严格落实安全规定和电梯维保标准、年检走过场的维保单位,为了节省支出,想方设法逃避检测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单位,有关部门都应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厉惩处。对超过使用年限的电梯,在强制退役的同时也要完善电梯更新制度,通过电梯广告收入、住房维修基金、政府专项补助、小区公共部位出租收益、居民自付等途径筹集电梯更换资金,避免电梯超期服役引发伤亡事故。
观点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副所长王斌
做好电梯安全工作
电梯发生事故,业主方、维修保养单位、电梯厂家往往互相推诿,主要是电梯安全责任主体不清晰。一旦发生电梯责任事故,责任主体明确,才能使受伤人员尽快得到救助。为此,电梯责任保险机制的介入,一是明确投保主体,二是明确报案主体,三是明确承保主体。同时,投保的政府化行为和低门槛,也减轻了电梯使用单位的负担,使得他们更愿意将精力花在电梯的日常维保上。(岛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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