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9000台电梯实行责任险 遇到电梯安全事故可拨打理赔热线报案
政府买单给电梯上保险
自去年11月1日起,我市全面推行电梯责任险。每年仅需80元,就可以使日常使用的电梯获得百万元的安全保障。1月24日,记者在高新区水韵江南小区住宅楼看到,张贴在电梯内的保险标志十分醒目。标志上除了印有保单号和保险期外,还标明了承保单位和理赔服务热线。水韵江南小区物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有了电梯责任险,发生事故后谁担责、谁赔偿一目了然,既减轻物业负担,也让乘坐电梯的人多了一份安心。
近年来,我市电梯数量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激增。据统计,目前全市登记注册的电梯有近9000台,其中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使用的自动扶梯414台,其余均为住宅或办公场所使用的垂直升降载客电梯。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工作人员韩海涛介绍,由于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电梯维保质量不高、大修改造更新安全投入不足、老旧电梯安全风险逐步凸显等问题,电梯事故、故障等突发事件呈多发态势,由此引发相关责任矛盾等问题。因此,引入电梯市场化保险机制,发挥保险的灾害预防、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推进政府电梯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创新,妥善处理电梯事故责任赔偿,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据了解,去年8月26日,市政府召开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并于9月11日下发文件。前期通过公开招标,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宝鸡市分公司和阳光财产保险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组成共保体,宝鸡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作为投保人,由市质监局在专项经费中列支100万元,统一为全市在用并经检验合格的电梯购买电梯责任保险基本险,同时作为电梯责任保险被保险人和保险受益人。“此次电梯责任险的基本保费由政府买单,主要是避免电梯使用单位不愿意花钱,政策实行后出现‘叫好不叫座’的现象。”韩海涛说。
截至2017年1月底,全市共投保电梯2300多台。韩海涛说,乘客可以根据自己所乘坐的电梯是否张贴保险标志判断该电梯是否被投保。一旦遇到电梯安全事故,就可拨打承保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热线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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