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超范围经营 罚
从事种子经营,必须有相关资格,否则就会因超范围经营而受罚。日前,凤县双石铺镇新民街一销售蔬菜的商户因超范围经营土豆种子,被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工商所扣押种子的同时,罚款1000元。“是工商所吗?新民街有人无照销售土豆种子,你们快去看看。”2月17日一大早,城区工商所工作人员就接到了群众的举报电话,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检查发现,该商户在没有取得《农资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土豆种子。当工作人员要求查看其购销台账、农资产品质量检查报告书和授权委托书时,对方无法提供。根据检查情况,他们以超范围经营对该商户进行了处罚,依照相关规定在扣押其余种子的同时,对商户处以1000元罚款。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经营种子必须事先在农业部门取得《农资经营许可证》,然后在工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消费者一旦发现种子质量有问题,应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报记者巨侃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