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10月底前涉气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监控设施(2)
运用科技手段加强执法力度
我市将建立环境执法与污染源监测调查取证联动机制。污染源企业要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
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立的网上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动态信息库,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涉气重点污染源现场执法每月不少于2次。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依托“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系统,建立辖区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对辖区内涉气重点企业进行网格划分,实现全市污染源的全面监管。
对于涉气重点污染源的检查,将采取“双随机”抽查制度,采取“三不”(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暗查方式,开展环境现场执法检查。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环境执法力度,10月底前全市环境执法机构将全部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达到100%,做到执法留痕。
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督促企业制定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污染物减排实施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及责任人将依法严肃查处,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司法移送等查处工作中实现“清零”。
此外,我市将建立环保、公安、检察、法院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对依法依规应当安装和运行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的,逾期未完成的依法高限处罚。对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的,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报请市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 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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