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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从百姓所需入手普法好

2017-04-18 18:32  宝鸡日报  字号:T|T

韩强娃

前几日,麟游县在招贤镇举办法治大集。原打算到镇上买农药化肥准备春耕的王存拴,在集上的宣传中就听到了有关农资打假及维权的法律知识,他感慨地说,“县上送法活动太及时了,这次集赶成了!”本月是法治宣传月,我市城乡举办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那么,如何增强普法效果呢?笔者认为,从呼应百姓日常的民生所需入手,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可能更受大家欢迎。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普法的需求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先那种简单的法律常识已不能满足大家的需要了,人们渴望知晓及深入了解更多的法律。去年,本报《政法专刊》曾通过网络做过专门的问卷调查,有八成的调查者希望加强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普法及保护,其次为经济法、婚姻法、劳动法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曾做过调研,截取的时间为立案登记制实施前后20个月案件受理情况,房屋买卖、民间借贷等合同类,离婚、财产继承等婚姻家庭继承类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说明,经过多年的普法,遇到问题寻求法律解决已成为人们的习惯。同时,也反映出人们对法律的多种需求。

从百姓所需进行普法,事实上我市一些县区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不少工作,且收到非常好的效果。如太白县法院结合蔬菜菜款案的审理,为菜农普及合同法,大大减少了类似案件的发生;如凤县在花椒、木耳生产销售中,给农民讲劳动法、合同法、债权法等有关知识……广泛性与针对性结合,使普法普到百姓的心坎上,反过来又促使了我市的普法工作。据了解,“六五”普法期间,我市多种做法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

未来大众对法治的需求将更多样和细致,普法工作需从针对性服务上提升。法治已融入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悄然地改变着百姓的生活,对此已无所质疑。而“七五”期间,我市的经济和社会活动进一步频繁,法治与大众的关系更将密不可分,这就对我们的普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笔者认为,既然大众对法治的需求将更多样和细致,那么普法工作要呼应这种需求,在做好广泛性普法、提高人们法治意识的同时,要进一步研究人们法治需求,细分人群,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使得我们普法更加符合时代的发展,符合民生所需,贴心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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