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本月起,宝鸡市惩治婚姻登记领域失信行为——婚姻登记作假将上黑名单
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为预防和惩治婚姻登记领域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婚姻登记申请人员的相关失信信息,将被纳入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并依照规定给予惩戒。目前,我市已全面实施。
5月5日,记者在金台市民中心婚姻登记处看到,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被要求阅读《婚姻登记诚信告知书》,并填写相关内容。“从5月1日起,全市所有婚姻登记管理部门都会要求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填写婚姻登记诚信表,别看小小一张表,却对当事人的失信行为有较强的惩戒力度。”该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发现申请人有失信行为,他们将立即中止办理登记业务,并将失信行为信息报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让虚假行为无处藏身。
那么,哪些属于婚姻登记失信行为?据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工作人员乔辉介绍,婚姻登记当事人涂改或伪造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证明材料骗取婚姻登记的;冒名顶替或使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的;故意隐瞒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骗取婚姻登记的;申请婚姻登记相关声明书内容填写不真实骗取婚姻登记的;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补领结婚(离婚)证的;隐瞒身份或婚育信息骗取婚姻登记等行为均属于婚姻登记失信行为。
据了解,婚姻当事人在登记过程中被发现有失信行为,或经举报被核实有失信行为的,其“婚姻登记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包括失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业务类型、办理日期、受理机关、失信行为具体情形、失信行为认定日期,将被报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照规定受到惩戒。乔辉说,婚姻失信信息披露期限为五年,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计算,超过五年的予以删除。本报记者弓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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