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公安局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一阶段点评推进会
(通讯员 王海荣)为了认真落实全市“作风建设年”活动观摩推进会精神,5月9日,市公安局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点评推进会,全面总结第一阶段工作,安排部署第二阶段任务,通过典型示范、对照自查、完善制度等方式,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掀起作风建设热潮。
会议现场
会议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点评,从深入动员、措施有力、善于创新、注重宣传四个方面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刑侦、治安、经侦、行政处、法制五个先进单位做了典型发言,详细介绍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经验作法,抓点带面,示范引导,激励后进。同时,会议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不扎实、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单位进行点名批评。
交流发言
点评通报
宣读任务清单
会议印发《“作风建设年”活动五月份任务清单》,列出10项共性任务和7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内容、明确分工、夯实责任,高标准启动“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特别是针对第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议着重从制度层面加强和改进,制定《人员外出报备制度》,要求每个警种、部门都要建立《去向牌》,凡是上班期间走出大门、离开机关的人员必须登记去向,没有报备的一律按脱岗、溜岗处理。制定联络员制度,每个警种、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协助领导抓好作风建设,及时做好信息上报、组织推动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局“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杜少平点评讲话
杜少平主任充分肯定了全局“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要求各警种、各部门对照自查、创新措施、追赶超越。就全局“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杜少平主任围绕“五个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进一步增强作风建设的严肃性和强制力,通过思想引导、制度约束、警示教育克服惰性,不断提升民警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二是各部门“一把手”是作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民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首先问责部门主要领导。
三是要把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队伍管理相结合、与争先进位实践相结合,达到以学促干、以改促进的效果。
四是查找问题要细要实,整改措施要严要硬。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要把查摆问题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关键环节,充分运用督导检查手段把不规范问题找出来、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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