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启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 涉及四类参保人员
8月3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即日起西安市启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
据悉,为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参保人员需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备案,才能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对此,参加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四类人员,可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登记备案。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即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即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四是异地转诊人员,即符合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规定的人员。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及西安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可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均可在国家异地结算平台默认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治。异地就医人员须持社会保障卡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和参保地的支付比例进行结算,个人只需向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按规定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对于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若异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需再次转院或入院,直接向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即可。西安市人社局要求,各参保单位要在8月底前将本单位的驻外省异地人员进行全面备案。(记者 李艳 实习生 席海莎 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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