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已拘留4人(2)
未央分局
2017年12月30日,未央分局接110指令,在西安市未央区小滩社区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西安市未央区小滩社区4、5号楼中间看到了燃放的爆竹残片,后到物业处询问相关情况。在物业处得知该小区4号楼当天有户人家乔迁,随在上述地燃放爆竹,民警走访4号楼共32层,未发现可疑。随后民警于2018年1月2日再次到上述地调查了解情况,进一步核实此事。2018年1月3日,民警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李某依法罚款300元整。
2018年1月1日,未央分局接110指令,在西安市未央区景家十字东侧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迅速出警,在景家十字东侧某婴幼用品商店门口,将涉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任某查获。经审查,违法行为人任某对其因自己经营的婴幼用品商店开业庆典,在商店门口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任某处以罚款300元。
雁塔分局
2018年1月13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海亮新英里小区内燃放鞭炮。出警民警迅速出动将违法行为人带回所里询问。经查,违法行为人董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临潼分局
2018年1月9日,华清派出所民警巡逻发现宋某在西安市临潼区某鸡排店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该宋某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被处罚款300元。
鄠邑分局
2018年1月12日,在鄠邑区许家河中段附近,某美容美体店开业时在鄠邑区规定的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炮竹,被民警查获,民警现场依法将该店负责人刘某传唤至鄠邑区城关派出所,处以罚款200元。
记者 卿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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