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180余万职工受住房公积金保障 双缴存家庭最高贷65万(4)
个人租住商品房
提取额上调为20000元
去年,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并发布《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对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内调整为五年内。租住商品住房的,个人提取额最高不超过15000元调整为20000元。购买现售商品房和二手房的,提供的资料中取消提供购房发票一项。职工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增加可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
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取消书面申请中需由去世职工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和提供去世职工与继承人关系证明的规定。凡提取政策中规定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可用本人书面声明代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取消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要提取公积金的,不再要求提供户主的农业户口簿。
记者 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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