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17.5万元工资 西安检察官为40余名农民工“撑腰”
据高陵检察消息,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承办检察官对此案情分析梳理,进行深入细致调查,找准方向,有力有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积极联系、多方协调,成功为40余名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
这起案件要从2017年说起,被告人杨某某代表某装饰公司与某新型材料公司签订某施工合同,负责西安市高陵区某工程,杨某某通过王某伟雇佣徐某杰、胡某石等四十余人从事某小区施工工程,杨某某因与某新型材料公司张某锐发生分歧,双方一直未能结算。致使杨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约17.5万元(文中用名均为化名)。
承办检察官介入该案件后详细查阅案件台账和卷宗,考虑到当前在疫情关键时期,且因被告人杨某某在外地打工,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未进行批捕。但此案涉及人员多、拖欠工资时间长,如不及时解决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在公开开庭审理前,检察官多次主动联系被告人杨某某,对其分析利害关系、阐明法律责任及后果以及为其争取“从轻处罚”。检察官的话语让被告杨某某产生触动,同意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并于庭审前将剩余农民工工资全部结清,徐某杰、胡某石等四十余人农民工最终全部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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