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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司法行政系统便民服务措施120条 法援申请“全市通办”

2021-05-21 10:02  西安日报  字号:T|T

5月20日,西安市司法局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市仲裁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情况。

市司法局

为全运会提供法律服务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制定便民服务措施120条,开展法治宣传430场次,提供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律师辩护代理4万余件次,减免公证费用500余万元,上门办证823次,答复法律援助热线、网络咨询1100余次,为企业开展公益法律体检70次、提供法律咨询1875次。

全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为3000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为86家商会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组建了76个律师公益团队服务商会协会、进产业园区、进重大项目、进顾问单位等。市司法局在十四运会执委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西安律师十四运会法律服务团”,市仲裁委、市法援中心安排人员驻执委会现场办公,为全运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市法律援助中心

建立一批法律援助工作站

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我为群众办事实”1234便民服务行动方案》。“我为群众办事实”1234便民服务行动中,“1”是指要建立一批法律援助工作站;“2”是指要回访受援群众和办案律师两类工作对象;“3”是指要走进社区村组、走进重点项目、走进民营企业三类服务对象;“4”是指做到服务中心工作到位,服务困难群众到位;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团队到位;服务保障民生到位。

目前,全市法律援助申请实现“全市通办”,在西安市辖区内申请法律援助可就近选择市区两级14家法援机构的任何一家提交申请,再由受理法律援助机构根据申请事项将数据资料提交到管辖法律援助机构审批指派,窗口申请不预约不排队,即去即办,实现了让群众“就近办理、只跑一次”。

市公证处

对特殊人群上门服务

新闻发布会上,市公证处公布了西安市公证行业十条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包括:实行公证“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公证“首问负责制”;对老、弱、病、残、孕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提供预约服务;为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人民警察、消防人员、军人军属开辟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加大“公证法律援助”服务力度;提供“容缺受理”公证服务;44项公证业务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主动走访核实公证事项;对无法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的当事人,提供免费邮寄公证书服务。

市仲裁委

实施限时立案缩短办案周期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西安仲裁委员会出台了若干便民利民措施。简化仲裁立案程序,实施限时立案、预约立案制度。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立案后15日内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庭前调解。加强审限管理,缩短办理案件周期,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原则上自组庭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普通程序案件,原则上在4个月内作出裁决。立案时不再预收仲裁处理费,仲裁处理费按实际支出进行结算。

同时,市仲裁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为民商事主体提供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服务,为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记者 杨春燕)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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