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天下三期取暖费和物业费捆绑?物业称业主可以只交暖气费
“最近物业正在收取暖气费,可是要同时交物业费,这是不是捆绑收费?”家住西安市未央区锦绣天下三期的王先生反映说。
王先生告诉记者,小区有多栋高层和小高层,住了数千户,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有些住户欠了物业费,听说有人欠了两年。小区是秦华热力供暖,去年是热力公司收费的,今年又是物业收费,物业要求将物业和取暖费捆绑起来收费,这是两回事儿,这种做法不合理。“因为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大家认为物业收费标准和服务水平不匹配,之前业主维权过好几次。”
11月11日,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收取暖气费是代收代缴服务,业主可以只交取暖费,不交物业费,物业并没有捆绑收费,对于欠物业费用的业主,只是会发一个欠费通知而已。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禁止物业公司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同时,《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物业服务不得以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不配合物业管理为由,减少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质量,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式限制和变相限制专业服务,也就是明确了暖气费和物业费不能捆绑。而且,《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也规定了不得将供热事宜与物业费等其他事项捆绑收费。由此可见,将物业费与水电暖气费捆绑收取,是非法行为。如果业主拖欠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而不能采取和水、电、暖气等费用捆绑收取方式催缴。
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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