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公安放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
本网讯 近日,咸阳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制定出台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的精神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放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服务群众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据了解,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包括跨省异地受理、省内跨市或者跨县(区)异地受理和市辖区内跨派出所或者县内跨派出所异地受理三个方面。凡在咸阳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就学,且符合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人员,均可到居住地、就业地、就学地的市辖区内或者县内任何一个户籍派出所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凡是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以及有效期满换领(包含换领指纹证)均可异地受理。申领时能够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以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明)之一的,均可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如流动人口丢失有效证件,其居住地派出所经过信息核准后亦可办理。(记者 沈广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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