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改革为延安市发展注入新动力
认真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增值、所得税优惠政策,大力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改进协税护税机制,推进涉农资金整合
6月14日,记者从延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的延安市全面深化改革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市财政局充分利用税收杠杆效应,积极争取保障地方财源、助推产业结构优化的同时,大力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各项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地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近年来,着力完善税收政策,统筹财政增收。
据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总会计师王向东介绍,在全面完成营改增的同时,我市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2014年10月1日起起征点再扩围调整至3万元(有效期截止2017年底)。2016年度全市落实184098户次,减免税额7168.15万元。
同时,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5年10月起,我市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全面落实,2016年度落实户数达1715户,减免税额1203.54万元;按照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要求,大力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2016年,全市国地税部门已全部实现了共建办税服务厅、联合实施纳税稽查评估等工作,既改进了纳税服务,也强化了税收征管。当年,通过实施联合办税、稽查和纳税评估,清缴营改增历年欠税1.4亿元,税源清查入库税款3036万元,一窗通办堵漏税款3888万元。
近年来,税制改革红利充分释放,预算成为关键词。
此外,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市本级推行预算绩效管理从2013年开始,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推进,2016年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实现了全覆盖,并初步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制度,当年编制绩效目标520个,财政评价重大民生和重点项目11个,涉及资金71661万元。为做好此项工作,市本级先后制定制度办法8个,设定绩效目标模板9类、83个,组织培训预算单位人员1800人次。
改进协税护税机制。今年4月,出台了《延安市税收保障办法》和《延安市市级税收保障工作考核办法》,将税收保障责任落实给44个涉税信息单位(其中,市级单位27个,中省驻延单位17个),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夯实涉税信息部门的信息传递职责,完善部门协同治税机制,减少税收流失。
此外,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先后出台了《延安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意见》、《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从今年起,在全市13个县区全面推开涉农资金整合,大力支持扶贫以及其他农业、农村工作更好开展。市本级为此改革了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将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县区、资金切块下达县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功能,改变资金投入方式,变直接投资为间接投资、分散投资为集中投资、资金投入为基金投资、无偿投资为有偿投入,发挥好资金效应;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将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中介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事项及其他事项共6类65款302项事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2015年,市本级投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8391.67万元。2016年投入资金达76亿元。(记者 樊小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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