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将受罚
(记者 沈广睿)7月31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从8月1日起,我市交警将全面启动城区视频监控系统,对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根据规定处以罚款100元,计3分处罚。
市交警支队宣传科教导员王永潮介绍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行人和机动车行经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都应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机动车在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遇行人过马路必须在斑马线外停车。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或者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当行人运动方向与机动车行驶方向在下一时刻存在交叉,或者机动车当前车道前方检测区域内有行人,机动车不停车让行,则视为未礼让行人。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公安部123号令(2012年9月12日发布)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第九款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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