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河派出所:将老人赶出家门会有什么结果
(通讯员 龚泽政)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许多人认为孝敬父母只是道德范畴内对每一位公民的要求。其实不然,孝敬父母、赡养老人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吕河镇二佛寺村有这样一对夫妻因将86岁的母亲赶出门外,被吕河派出所依法予以警告处理。2017年7月21日晚,二佛寺村民王某因婆婆的亲戚骂她,继而拿婆婆出气,将其86岁的婆婆赶出门外,致使老人多日无家可归。镇村干部及派出所民警多次通知王某及其丈夫刘某让夫妻俩将老人接回家履行赡养义务,但没有起到任何效果,夫妻俩仍执迷不悟,拒不执行。
吕河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迅速固定证据,确定王某及其丈夫刘某遗弃老人违法事实成立,违法行为人也承认本人违法事实。但民警考虑到夫妻二人一直负担着母亲的赡养义务,此次遗弃老人并没有构成严重后果,并且认错态度较好,由吕河派出所民警当面予以警告处理。
民警提醒: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子女的义务。作为子女都应该常怀感恩之心,照顾年迈父母,让老人们都能够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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