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财政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1年度公共机构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在全县201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表彰会上,我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去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积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及时落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2010年度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确保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了节能规划预期目标和年度节能计划指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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