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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文明办召开全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推进会

2013-09-13 11:17  兵马俑在线  字号:T|T

西安市文明办召开全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推进会

西安市文明办主任裴靖瑜、副主任刘军参加会议

9月12日上午,西安市文明办召开全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推进会,各区县开发区文明办、市级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今年上半年全市公益广告宣传情况,研究部署进一步开展全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市文明办主任裴靖瑜指出,今年以来,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拓展宣传阵地,按照中央文明办要求,实现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在全市的广泛传播,宣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同和中央文明办的肯定。她强调,“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全市要统一按照中央文明办要求继续扩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在全市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认识,要高度重视,重点围绕“中国梦”、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等主题,进一步提高公益广告内容质量,增强公益广告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继续扩大公益广告覆盖面和影响力,结合“文明餐桌”、“道德讲堂”等活动把公益广告宣传充分融入市民日常生活、做到群众身边去。

西安市文明办召开全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推进会

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文明办、市级相关责任部门代表出席会议

会议还下发了西安市《关于继续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继续严格执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门《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提出的刊播公益广告的版面时段数量要求。各责任部门要对建筑围墙(挡)上刊载的公益广告和城市广场公益广告展板要进行定期检查、清洁和整理,保证刊载公益广告的面积不少于建筑围墙(挡)总面积的30%;LED电子显示屏、大型立柱广告、大型户外广告刊播比例不得少于20%,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定期对辖区内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另外,要加强西安市公益广告刊播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公交车内、地铁车体等公共场所,“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要达到30%的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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