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启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为从源头上消除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失学辍学、遭受家庭暴力等问题的发生,陕西省决定在西安、咸阳、渭南、汉中和安康等5市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将对5方面内容进行试点
此次保护试点的工作对象主要是因残障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因法定监护人服刑、重病、遗弃等原因实际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因法定监护人监护缺失、家庭暴力、家庭矛盾等得不到适当监护的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面临辍学和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未成年人;因被拐卖、非法雇佣等其他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
此次试点工作将对5方面内容进行试点,包括搭建社会保护工作平台、建立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健全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
以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
省民政厅要求,各试点地区要选点实践、分类保护、先行先试、稳步推进,通过统筹整合现有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制度,积极发挥救助管理机构的载体和平台作用,对陷入或即将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延伸保护和源头保护。
要探索建立以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以发现报告、调查评估、分类帮扶、监护转移、社区保护为工作路径,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救助保护和教育矫治并重、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兼顾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
将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专项档案
按照时间表,本月至9月,各试点地区民政局要开展前期调研和试点服务工作,牵头研究部署本地试点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年底前,试点地区要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深入调研,组织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力量,通过对辖区内居民的全面摸底筛查,摸清未成年人及困难家庭的详细情况和实际诉求,逐一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专项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工作开展提供基础材料。
2015年1月至12月,该项试点工作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各试点城市将搭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平台,完善服务网络,分类实施服务项目,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制。将对未成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救助帮扶工作,努力从源头上消除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失学辍学、遭受家庭暴力等问题的发生,并对监护失当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开展法律援助与必要的司法实践。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