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面向优秀工人农民中考录公务员253名
今年我省面向优秀工人农民录用253名乡镇(街道)公务员,3月30日起开始网上报名。那么,报名需要哪些条件?报名时又该注意些什么呢?
今年,我省将面向优秀工人农民录用253名乡镇(街道)公务员。其中,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劳模人员录用计划107名,面向优秀工人录用计划78名,面向优秀农民录用计划68名。
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劳模的职位的条件是:2010年7月31日以前至今连续任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或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劳模称号的人员,群众公认,成绩突出,年龄45周岁以下,取得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面向优秀工人的职位的条件是: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的劳动者(含从生产经营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且当前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工作经历,成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办)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者企事业用工单位表彰,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面向优秀农民的职位的条件是: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须满3年),近5年在发展农村产业、服务群众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而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的相关表彰,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以上年龄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3月29日,受表彰时间截止2015年3月22日,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7月31日。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计算工作时间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7月31日。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全日制学校上学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时间。
表彰应为人员个人近5年受到的表彰。劳模的表彰不受时间限定。截止2015年3月22日被有关部门表彰尚未领取证书的,要经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通过核实表彰文件、网上公示等有关资料确认属实的,可认定符合表彰条件。竞赛组委会、培训班等临时组织所授予的表彰,不能认定为表彰。
个体工商户可根据从事经济活动的性质和受表彰事由,选择报考面向优秀工人或农民的职位。
退役士兵报考面向工人、农民职位的,工作年限可放宽至3年。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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