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开展2015年度西安市“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
昨日获悉,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西安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关爱、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团市委、市预防办决定开展2015年度西安市“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
据了解,西安市“青少年维权岗”是指自觉履行自身职能和社会功能,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的相关行业(系统)基层单位。此次创建所涉及行业(系统)的单位主要包括:基层团组织、青春驿站、社工机构、社会组织等青少年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基层人民法院及少年法庭;基层人民检察院及少年刑事检察机构;基层公安部门及派出所、戒毒所、交警队、消防队、网络监管部门;基层法律援助中心、监狱、少管所、劳教所、公证处;基层民政部门及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中专、职业技术学校、专门学校及大专院校的院系;为青少年提供临床诊疗服务的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儿科,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精神卫生中心;基层文化单位,广播电台(站)、电视台,新闻媒体的相关部门和栏目等单位。
申报创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的单位应符合《西安市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基本创建标准和分类创建标准。市级“青少年维权岗”每两年创建一次,原则上近五年(2009年1月1日后)已获得全国或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创建。创建单位年初申报,创建期为一年,年终团市委将联合相关单位统一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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