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为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
5月26日上午,市长董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西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按照国家政策,为秦巴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周至县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体制,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虽基本建立,总体形势稳中向好,但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责任不落实等现象仍然存在。因此,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非常重要。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扎实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将工作做实做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堵住安全漏洞,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会议指出,为切实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提升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教育部、财政部出台政策,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周至县作为我市唯一的秦巴山区连片特困县,被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范围。会议强调,为周至县符合政策的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是我市落实国家政策,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举措。教育、财政等部门要认真调研,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切实落实好补助政策,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边远困难地区任教,不断提升农村教育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西安市主城区单建人防工程建设选址规划》《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和《西安市特种行业和服务场所治安管理条例(草案)》,以及2014年度经济发展突出贡献企业奖励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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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自今年1月1日起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进行生活补助
昨日从市政府常务会议获悉,我市将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进行生活补助,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周至县17个乡镇154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惠及教师4125名。
2013年9月13日,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2014年12月29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印发文件,决定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对我省43个国家连片特困县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乡镇、村和教学点教师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教师在岗享受,离岗后自然取消,不计入五险一金和退休费基数。周至县是我市唯一的秦巴山区连片特困县,列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
目前,目前周至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方案已经拟定,除周至县城所在的二曲镇外,将17个乡镇154所义务教育学校列入实施范围,惠及教师4125名。周至县根据乡村学校地理位置,艰苦边远程度,制定了三类六级分档补助标准,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500元、340元、260元、200元、100元。经测算,每年需经费1782万元,人均4320元,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所需经费,中、省财政资金奖补后缺口部分,按照市、县财政7:3比例分担。
据了解,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有20个省份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许多省份的补助政策不仅针对连片特困地区县,而且还扩大了覆盖面,使更多的乡村教师从中受益。补助标准各地根据学校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和艰苦程度划分等级,最低每人每月200元,最高800元,全国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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