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今年蓝天及治污减霾重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区县
“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和老旧车40923辆”“设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昨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2015年优良天数、空气质量指标及治污减霾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区县,今年全市共有13项治污减霾重点任务。
全市分三档进行空气质量考核
市政府昨日下发了有关2015年空气质量考核指标以及治污减霾补充任务的通知,对我市2015年空气优良天数、空气质量指标及治污减霾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补充完善和细化分解,以指导我市各区、县人民政府以及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更好地进行治污减霾、保卫蓝天的工作。
依据历年的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及各区县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继续沿用2013年以来的分档考核办法,将我市21个区县、开发区划分为三个档次进行考核。其中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沣东新城共9个区为第一档次,第一档次要求2015年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1天。第二档次为阎良区、临潼区及航空基地共3个区,第二档次要求2015年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3天。第三档次为长安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及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共9个区县,第三档次要求2015年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6天。
PM2.5考核均值比2014年下降2%
2015年各区县、开发区二氧化氮、PM2.5、PM10三项空气质量的考核指标均比2014年更加严格。二氧化氮全市均值考核指标为46.06,比2014年的47下降2%;PM2.5全市均值考核指标为74.48,比2014年下降2%;PM10全市均值考核指标为142.59,比去年下降3%。
各区县、开发区指标详细分解依据统一的制定原则,即2014年浓度低于全市均值的区县,今年浓度下降比例按省考要求执行;2014年浓度高于全市均值10%以内,按高于省考要求1%执行;2014年浓度高于全市均值10%以上,按高于省考要求2%执行。
13项治污减霾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全市今年共有13项治污减霾重点任务,涉及到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近十家责任单位。其中,市公安局在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和老旧车40923辆。市发改委在年底前有序淘汰全省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10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机组,于2015-2016年重点关停关中地区小火电机组;并在3年内全面完成现役单机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的改造,年底前在市内完成55万吨的燃煤削减任务。
市环保局在年底前编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三年方案,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快推进大气污染成因、传输规律、污染源来源解析等研究工作,并编制完成西安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市交通局(4S店)、市环保局开展汽车制造与4S店维修、印刷、家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市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冬防期间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24小时驻厂监察,鼓励和引导高耗能企业实施冬季错峰生产,建立省级及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体系。市建委年底前在施工场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联网。市城市管理局年底前最大限度增绿扩绿,设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
市市政局、市发改委与市建委三方全年合作完善加气站、充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我市新、改、扩建的停车场将均有配套建设的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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