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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重度雾霾或持续至周四 已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2)

2015-10-20 09:25  西部网  字号:T|T

西安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 限停60%以上涉土施工工地

而从今天上午起,西安市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实时监测数据连续显示,空气质量污染级别达到重度污染。晚20时西安AQI指数仍然超过200,达到了211,首要污染物为PM2.5。

据了解,由于近期陕西没有明显的冷空气活动,加之空气中的水分较多,大气层节较为稳定,给雾霾的形成提供了有利条件。预计关中地区的雾霾天气会持续到22号左右。

经与气象部门会商分析,预计西安市空气质量在短期内仍将处于轻度到中度污染之间,已达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发布条件。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决定启动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

应急措施要求,在健康防护方面,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应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各级教育部门应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各级卫生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应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建议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全市建设施工场所和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在落实各项防尘措施的基础上,限停60%以上涉土施工(场内倒土作业、打桩、开挖等)工地;市容园林部门限停全市60%以上出土工地及渣土清运车队作业审批,减少建筑垃圾清运总量。限停出土工地及渣土清运车队名单及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备案。

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要求,西安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监督检查治污减霾开展情况,出现问题立即查处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记者 彭芬)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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