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座谈会 确定创建工作机制(2)
座谈会现场
鲍贻勇强调,省级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县城的表彰按照两年一届的创建周期,以压缩总量、提升质量、坚持有进有出,多出少进的思路为原则,提高省级文明城市和文明县城的含金量。2015年6月省文明委修订印发的《陕西省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办法》适应社会经济社会的发展现阶段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新挑战,希望各县(市)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对照2015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的通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鲍贻勇在会上讲到,文明城市创建任道重远,希望没有通过卫生城市(县城)、园林城市(县城)、生态城市(县城)的地方能迎头赶上,已受表彰的城市和县城能够继续保持。
座谈会上,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业务处室负责人通报了全省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及提名市县年度文明程度指数,针对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及其测评内容、测评依据及全省的测评基本情况做了总结,同时还详细说明了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需要改进的地方。此外,彬县、神木县、石泉县代表总结了各自的创建工作经验并对2016年的创建工作做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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