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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规范社会救助公示制度 谁享受低保公示栏一看便知

2016-03-31 10:56  西安日报  字号:T|T

“村里谁享受低保,每个村都将在公示栏上进行长期公示”。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16年西安市社会救助公示工作现场会上获悉,我市全面规范社会救助公示制度,区县、镇街两级公示将在5月底前覆盖全市。

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低保公示了好,大家都觉得公平,也不会闹矛盾了。”昨日,周至县集贤镇金凤村的村民说,“以前是定期在村里公示,现在是长期公示,谁要是不符合条件了,俺们就打这上面的监督电话,让吃‘人情保’、‘关系保’的人想都别想!”

昨日,在金凤村村委会,记者看到,公示栏上对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进行了详细的公示。其中包括城乡五保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情况表的公示。其中集贤镇金凤村低保对象公示表格上,还公布了县民政局和集贤镇的监督电话,接受村民投诉反映。

周至20个镇376个村全公示

在楼观镇周一村的公示栏中,记者注意到,公示栏的表格中,享受低保的人员如果是未成年人,只标注学生或者儿童,并不对其姓名进行公示。“避免娃们从小因为家境贫困被歧视。”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为打造“阳光低保”,周至县民政局率先在我市开展长期公示工作。由县民政局为辖区20个镇(街)、376个村、16个社区统一制作了户外不锈钢公示栏,设立了专门的长期公示阵地,并要求将公示栏安装在村交通便利、人口集中的地方。

5月底前低保公示覆盖全市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公示工作,参照省市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法规,针对之前存在的各类问题,我市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制度,统一了公示的内容、时限、方式、形式,并发布了统一的制式表格。

根据工作要求,城市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公示要在镇(街办)审核期间和区县民政局审批阶段实行两级公示,公示期为3~15天不等;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公示除审核审批阶段实行两级公示外,还要求对在册的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相关信息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

记者从昨日的现场会上获悉,西安市即日起将全面推进规范社会救助公示制度,区县、镇街两级公示将在5月底覆盖全市。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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