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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展三项食品专项整治 农家乐不能烹制河豚鱼

2016-04-12 18:33  陕西传媒网-三秦都市报  字号:T|T

针对目前西安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即日起,西安市食药监局开展冷冻肉品走私、白酒和农家乐三项专项整治。

禁售无证冷冻肉品

西安市食药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冷冻肉品走私专项整治活动,坚决禁止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无合格证明的冷冻肉品;严厉打击存储、销售、采购、使用无合法进口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冷冻肉品的行为,切实消除冷冻肉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治范围为:肉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冷库等区域从事肉品经营及冷冻肉品仓储(冷库)行为的企业和个体户等。此次专项整治重点为西安存储、销售、采购、使用的冷冻牛肉等禽类肉及其副产品等。

白酒不能以“特供”等名义销售

各级监管部门要以酒类生产企业、大型商超、酒吧、酒类专营店、批发市场、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全面彻底清剿无证生产酒类产品和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黑窝点”;严厉打击在酒类特别是白酒生产经营中以“某机关特供”、“某单位特供”或“特供”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严禁酒类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各类宣称具有壮阳、性保健功效或产品名称中明示或暗示具有此类功能。

农家乐不能制售河豚鱼野菜

天气逐渐转暖,旅游景区周边的农家乐陆续开始营业,由于其经营受季节影响,容易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整治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私自加工制售凉菜、滥用食品添加剂或非食品物质等违法行为应依法严厉查处。同时,禁止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禁止采购、加工制售野外拣拾的蘑菇和野菜、河豚鱼及其制品、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记者 张毅伟)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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