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
(记者 李艳 实习生 王传瑞 韩丹)7月31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西安市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阶段性降低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
失业保险方面,全市统一将失业保险费率由陕西省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至0.3%。工伤保险方面,全市统一在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30%。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参保单位费率不得低于0.2%,基准费率已为0.2%的单位不再下浮。生育保险方面,全市统一将生育保险费率下浮至0.25%。据悉,这次降低三项社会保险费率,预计每年可减少企业社保缴费支出6.7亿元(生育1.85亿元、工伤1.68亿元、失业3.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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