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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纪委通报1起接受组织调查和7起违纪查处情况

2016-11-09 21:14  华商报  字号:T|T

昨日,西安市纪委通报了1起接受组织调查和7起违纪问题查处情况。

1. 日前,西安市纪委对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土地核算部原部长范媚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范媚娜在担任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土地核算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行为已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范媚娜开除党籍处分。对其行政处理交由高新区管委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日前,西安市纪委对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建设局建筑市政管理办公室原主任田勇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田勇在担任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建设局建筑市政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泄露工作秘密,销毁证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违规支出等违纪行为未予抵制,负有直接责任,应予严肃处理。但鉴于田勇在组织审查期间,积极配合,可予从轻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田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日前,西安市纪委对阎良区纪委常委兼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王东升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东升身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薄,违反政治纪律,企图隐匿证据、掩盖违纪行为,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以案谋私,多次通过被审查对象借款;违反工作纪律,不能正确履行纪律审查职责,导致重大违法问题未被及时发现。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王东升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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