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关于11月16日机动车禁限行情况的提醒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市应急告字〔2016〕01号)精神, 2016年11月16日0时起,我市机动车牌尾号为6和1的机动车执行限行规定。特提醒广大司机自觉遵守。
西安交警温馨提示
一、机动车禁限行管理不仅关系治污减霾的成效,也关系到每位市民的身心健康,更是建设品质西安的要求,全社会应努力营造治污减霾“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
二、我们在实施新的交通管理措施时,会有一个教育、宣传、引导的过程。此次实行禁限行管理,我们将按照依法依规管理、循序渐进实施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
三、治污减霾不同于缓堵保畅,是全市整体性工作。全市行政区域内指的是十区三县,禁限行指的是全时段。
四、我们鼓励和倡导大家公交出行、绿色出行。治污减霾工作需要全市人民共同努力,让我们一起共建、共治、共享,共同打响西安今冬“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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