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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重污染天气尚未解除 今日机动车限行尾号是3和8

2016-12-13 10:06  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字号:T|T

截至12日下午,西安市尚未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公安交通部门将继续执行对机动车限行规定,从12月13日0时起,全市机动车限行尾号是3和8。

12月12日下午,经西安市环保、气象部门会商,预测12月12日晚至15日,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呈先上升再逐步下降趋势。12月12日夜间至13日白天:西安市气象条件静稳,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程度呈逐渐上升趋势,环境空气质量维持在重度污染水平,部分时段、部分区域可能达到严重污染程度。12月13日晚间至14日白天:污染指数呈缓慢下降趋势,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从重度污染向中度污染过渡。12月14日夜间至15日:冷空气强度增强,受此影响,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将从中度污染逐步下降到轻度污染水平。

记者登录国家环保部网站查询发现,12月12日,西安市空气质量多时段为重度污染。12日凌晨2时,西安市空气质量实时指数为135,属于轻度污染,早上8时,空气质量指数上升,为170,属于中度污染,此后一直上升,16时,空气质量指数为246,属于重度污染。13个国控子站均为不同程度的重度污染状态。与此同时,咸阳空气质量指数为247,属于中度污染,渭南190,属于中度污染。

为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议公众加强健康防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外出时建议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绿色出行方式,驻车时及时熄火。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密切关注西安市及周边地区气象条件和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增加会商研判频次,及时调整预警、响应级别。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区县、开发区和相关市级部门组织落实好各自所承担的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尽最大努力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

与此同时,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2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工作。

在此提示广大车主,2016年12月13日机动车尾号数为3和8的,禁止上路行驶。禁限行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禁限行时间为全时段(0时起)。(记者 秦骥)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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