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设专项资金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
近日,西安市发布《西安市促进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非国有博物馆建设需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符合减免条件的,按有关减免程序报审后予以减免。
据了解,非国有博物馆第一道门票收入依法免征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缴纳,与国有博物馆执行同等标准,可申请减免并履行报批程序。市级财政还将每年对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的运转和举办临时展览等社会教育服务活动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补助。建立国有与非国有博物馆一对一帮扶制度,促进非国有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携手并进,共同发展。政府在博物馆的设立条件、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办将》于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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