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社局通报1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例(3)
5、西安易盖隆商贸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11月,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西安易盖隆商贸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调查,西安易盖隆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澎,拖欠17名员工工资共计94021元。2016年11月30日,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西安易盖隆商贸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公安碑林分局,依法追究西安易盖隆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澎的法律责任。
6、西安天和天美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11月,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西安天和天美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查,西安天和天美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雪敏、实际负责人陈浩,拖欠10名员工工资共计86106.15元。2016年12月13日,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西安天和天美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公安碑林分局,依法追究西安天和天美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雪敏、实际负责人陈浩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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