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食品药监局安排部署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工作
春节临近,农村餐饮消费进入高峰期。近日,西安市食品药监局下发《通知》,针对国家食药总局发布的《关于近期农村集体聚餐中毒死亡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中个别省、市发生村民在举办婚宴或聚餐时因饮用散装白酒造成多人死亡事件和误将白色晶体当作食盐使用发生亚硝酸盐中毒事件,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区、沣东新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一是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陕西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市食药监发〔2016〕282号)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餐饮和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和宣传教育,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二是要加强散装白酒经营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规定的散装白酒经营单位,严厉打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白酒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餐饮单位自酿酒(含传统泡酒)应明示自酿酒原辅料及加工原料相关信息,自酿酒只限于本店销售,不得在本店外销售。三是要加强农村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以农村餐饮服务为重点,以肉制品、酒类、调味料等为重点品种,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严禁食品经营者购进和使用无合法来源或不可溯源的食品和原料。重点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所饮用的酒类产品的检查,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隔离贮存非食用原料及危险化学品与食品,防止因误饮误食误用造成人员伤害事件。四是要做好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收集、报告、备案工作。及时收集掌握农村集体聚餐信息,督促举办者、承办者及时备案,按要求进行现场指导。五是要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突发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做到及时救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迅速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正确引导媒体,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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