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列入首批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典型区域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关于做好“十三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6〕2557号),西安市列入首批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典型区域,先期开展改革示范工作。
“十二五”期间,西安市获批为首批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实现规模总量不断扩大,服务业增加值先后突破2000亿元、3000亿元大关,201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3434.29亿元,较2010年实现“翻番”,年均增长11.1%,2016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达到61.2%,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仅次于广州。“十二五”期间西安市财政资金扶持服务业力度逐年加大,市级各专项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资金共计约31亿元,有效地促进了服务业提质增效,率先发展。服务业聚集区建设成绩斐然,我市先后获批确认了国家、省、市三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聚集区共计40个,实现聚集区各区县全覆盖,基本涵盖了我市服务业主要领域,呈现布局合理,特色显明的特点,成为引领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十三五”期间,西安市又被列入首批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典型区域,按照国家、省级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将进一步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总结试点工作的有效经验,力争在服务业体制机制、市场准入等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在科学调整服务业结构和布局、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取得更大成效,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引领服务业高效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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